疏堵结合_广州出台城管综合执法条例
林小昭
未来广州城市管理将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以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商贩等问题。
昨日正式颁布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下称《条例》)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文明执法、扣押流动商贩物品、执法监督等方面,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良性发展轨道。”在昨日的《条例》发布会上,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冉申德表示。
“大城管”统筹协调
“综合执法难,难就难在综合。城管执法涉及多部门、多专业,协调起来难度很大。”冉申德认为,城市管理不能单靠一个综合执法部门,或者某个职能部门,而是要求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形成管理合力。
此前 6月,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在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会上透露,广州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即将出台,将组建包括城市管理委员会等九大职能部门。
据悉,即将组建的城市管理委员会的职能预计将涵盖城管综合执法、市容保洁、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多个领域。这种“大城管”的职能意味着部分现有职能部门将会撤并整合。
在27日广东省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对记者表示,广州政府机构改革的方案已经上报到省里,“省里面正在协调、审批。”
“目前广州市政府机构改革仍在推进之中,在城市管理方面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冉申德对CBN表示。
在城管执法中,城管不文明执法的行为多为城管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不具备法定执法资格的人员所为。因此,《条例》明确禁止城管机关聘用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严格执行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疏堵结合
流动商贩的管理方式是外界关注的焦点。广州市人大副主任李力介绍,在立法调研过程中,不少人认为,城市管理应当疏堵结合,对流动商贩一味地“堵”不仅难以根本解决问题,可能还会增加社会矛盾。
对此,《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对疏堵结合的执法做了相应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城管机关应当将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第三十条规定政府应当在规范管理流动商贩经营行为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合法经营。
“我们在不影响市民交通出行、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等前提下来思考如何疏堵结合的问题。”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延贵表示,广州将会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等地方,设置路段和时间段,允许流动摊贩经营。
“以前广州在很多年前也搞过老鼠市场、跳蚤市场,让流动商贩去经营,但也没能坚持下去。”在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社科院《开放时代》常务副主编曾德雄博士看来,这涉及到整个社会结构的方方面面,不是设几个场点就能解决的,“解决了一部分流动摊贩,总会有新的冒出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