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与前妻及儿子起争执,民警上门调解纠纷时,意外发现嫌疑人私藏枪支十余年。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赵某与肖某曾是夫妻,但离婚后多年来依然吃住在一起。
次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北藏村派出所接警后,民警迅速来到其家中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民警质问赵某企图用什么凶器砍人,他说想用砍柴的刀。当民警再次质问赵某家中是否还有其他凶器时,他惊惶地说客厅的沙发后面藏有一支火枪,后又交待在西屋还有一支。经鉴定,两支火枪均具有杀伤力,后赵某被抓获。据犯罪嫌疑人赵某交待,在九十年代初,他爱打兔子,就弄来一长一短两支火枪,后来国家开始收缴火枪,但他没有上缴,把这两支火枪一直放在家里,也没有再用。
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第128条的规定,私藏枪支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即为情节严重。因此,赵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且情节严重,有逮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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