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在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在转运时发生意外女婴坠地头部受伤。黄某担心女儿会留下后遗症,要求医院支付赔偿,并把女儿留在医院8个月。医院认为自身没有责任,就把黄某告上了法庭。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医院支付黄某补偿款1万元,黄某才把女儿接回了家中。
女婴医院意外受伤 2008年11月5日,黄某在东莞市某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女婴意外受伤后,医院对其进行了免费治疗。同年12月,医院对女婴进行了检测,认为可以办理出院手续。
然而,女婴的父母担心女儿会因这次受伤导致后遗症,要求医院做出相应的赔偿。由于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谭某、黄某夫妇就将女儿留在医院里,不肯带回家抚养。
医院到法院告女婴父母 今年5月27日,医院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黄某立即将女婴带离医院并且承担医院对女婴进行抚养、看护而产生的费用。
之后,法官就赔偿问题多次与院方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医院向谭某夫妇支付补偿款1万元,谭某、黄某夫妇才将女儿接回了家。(唐红杰冯鼎臣)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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