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超期补课”遇停电
过生男孩下江游泳溺亡
事发彭水中学,校方补偿4.5万,该县教委将对此进行调查
前日是彭水县长滩乡长滩坝村任廷勇下葬的日子,亲友簇拥着棺材上山,其父母远远地望着渐行渐远的众人,再次昏厥在家门口。
电话贺生却接噩耗
前晚7时,记者赶到长滩乡长滩坝村任家时,一对目光呆滞的中年夫妇坐在门口,痴痴地望着对面的山,泪水无声地滚落,他俩就是任廷勇的父母。任廷勇母亲张朝玉悲戚说,8月23日正午12:08分,她给任廷勇打手机,当天是儿子18岁的生日,她好想给儿子祝福一下,可电话总是没有接。大约10分钟后,儿子的同学回电话说,“任廷勇在乌江洗澡遭淹死了! ”张朝玉顿时觉得天旋地转。张朝玉说,儿子是20日返校的。出门前,儿子特意对她说,家里负担重不要太辛苦,等他考上大学工作后,会接父母到城里享福。
出事当天学校停电
一小时后,当张朝玉和丈夫跌跌撞撞地赶到县城滨江路时,远远地看见只穿着裤头的儿子。张朝玉从老师和同学口中获知儿子出事的大概经过:当天县城很热,恰好学校停水停电,住在学校寝室的任廷勇就和另外4名同学一道,于上午11时左右来到乌江洗澡。结果,任廷勇不幸溺亡。昨日下午,该校高三(四)班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几名学生证实,放暑假后高三年级要求补课一个月,后因天气热,只补了20多天,学校要求8月24日开始把没有补完的课上完,于是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提前赶到学校。
校方“人道补偿”4.5万
张朝玉夫妇说,儿子洗澡淹死和学校管理存在问题有一定关系,于是找学校讨要说法。校方则坚称还没有上课,死者不是在上课期间出事的,学校没有责任,于是不应该担责、赔偿。经当地政府、派出所多次协调,学校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学校出于人道主义,并考虑到何家家庭困难,于26日愿意给予一共4.5万的补偿,以了结此事,但学校坚称没有责任。26日 ,拿到补偿金后,张朝玉将儿子遗体拉回老家安葬。
教委说法:
补课超天数 将介入调查
前日下午,任廷勇的班主任刘在洪告诉记者,高三年级补课一个月,中途因为天热暂停,学校计划在24日开始补,任廷勇出事时还没有上课,因此学校和作为班主任的他没有责任,目前此事已得到圆满解决。至于学校补课一个月是否违背了相关规定,刘老师没有回应,学校保安则以高三年级在上课为由,不让记者进入校内。随后记者联系上彭水县教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市教委早在2004年就作出规定,初三和高三年级可以在适当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整个假期的三分之一,但彭水中学补课 时间为一个月,已经超过了这个规定,应该是违规的,教委会调查处理。记者 郑军 实习生 吕秋芬 摄影 张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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