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段培林宣布全面实施"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创新课题。
新华网山西频道9月1日太原电 记者从今日召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9月1日起,太原市法院全面实施"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创新课题,所有基层法院将采用"矫正式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段培林介绍,太原市法院将从构建适应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庭审方式入手,采取"宽严相济"的处罚原则。
通过审理方式和处罚方式的改革创新,实施教育、感化和挽救的一系列措施,使未成年被告人从心理和行为得到有效矫正,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健康成长,减少再次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细化操作规则,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指导意见》。提出要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开展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要求各法官在庭审时要采用缓和宽松的询问语气,明确法庭的教育环节。同时要求在庭审之后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
段培林说,由太原市法院承担的"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课题,是2009年太原市五个政法创新课题之一。这项工作于今年6月1日启动,7月1日起,在太原市迎泽区、万柏林区和清徐县三个基层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三个试点法院采用"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件25人,经过试点,建立和完善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场所和设施建设,探索实施了寓教于审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庭审模式,制作了富有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裁判文书,并对宣判后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跟踪矫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介绍,下一阶段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修改《太原市"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式审判"指导意见》,总结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形成"矫正式"审判的长效机制。(李新苗)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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