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帮讨薪不能偏向劳动者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仁宣) 《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出台,劳动争议案呈“井喷”增长,昨日上午,广州市人大内司委及部分人大代表考察广州中院时,建议学习外地法院的做法,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庭。
现象:劳动争议案“井喷”
从去年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出台后,广州市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就开始呈“井喷”趋势。2007年,市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是2070件,2008年是3304件,到了2009年上半年,已有2835件,劳动争议案件已经超过法院受理的所有民事纠纷的过半数。
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笑称:“我们法官现在是要经常加班加点为工人讨加班工资”。
建议:判案不能偏向劳动者
针对这种情况,在随后的座谈中,不少人大代表建议广州学习省内的深圳、佛山,及省外的南京等地法院做法,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庭,专门用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但因为这涉及到编制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就得到解决。
在视察中,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叶育才提出,法院解决劳动争议案时,要做到公正公平,不能过于“偏向”劳动者。“我们此前与一些企业界代表座谈时,听到不少这样的声音,说劳动争议案中法官很自然地偏向劳动者,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甚至一些争议虽然是经过法官的调解结案,但都是迫于法官压力才调解的,或者说是给法官面子才愿意调解的。”叶育才在会上要求法官处理劳动争议时,要尽量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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