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02 03:4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9月1日讯(记者左燕东)再过一个月,就将迎来《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今天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总结部署。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建明旗帜鲜明地提出六个“严禁”。同时强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
王建明说:开展预防工作,必须明确职能,摆正位置,坚决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尽职而不越权。”他给检察人员划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遵守的六个“严禁”是:严禁偏离职能,超越职权,把预防工作搞成一般监督;严禁与有关单位签订所谓的“廉政协议”,作出不发案的承诺;严禁干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和合法经营活动;严禁干预市场主体的自主经济行为;严禁以预防为名跑关系谋私利,拉赞助搞创收;当前要特别注意严禁以预防为名违法插手企业、重大工程建设等招投标活动。
按照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煤焦产业、民生保障等领域,将成为我省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
(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