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一辆小货车前年卖给了邻居,当时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些日子我的邻居开车到外地送货,在路上发生了交通肇事,造成三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我的邻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请问对这起交通事故,我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根据上述复函精神,你对邻居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你与邻居买卖机动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危害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你应当尽快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伏桂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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