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日讯记者赵阳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最高检部署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三个月以来,目前已检查2008年度各类案件26530件,检查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236769人,检查纠正审判环节超期羁押人员4720人。
在今天举行的深入推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表示,当前专项检查活动正处于自查、互查阶段,这个阶段是整个专项检查活动的关键环节,自查、互查是否深入,是否真正查摆出问题,对整个专项检查活动能否最终取得实效具有决定性影响。各级检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自查、互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张耕指出,要突出重点案件,把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徇私枉法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等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案件,特别是裁判确有错误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案件、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案件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等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作为检查的重点。
张耕同时指出,要突出重点环节,把死刑复核、核准环节,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环节,二审书面审理环节,简易程序审理环节,被告人认罪简化审理环节,法院自行决定再审环节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作为检查重点,从程序到实体,从审理到执行,全面认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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