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 一组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时间过半,任务未过半的统计数据引起了公众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再度关注。
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消息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388万平方米、48万套,约占全年指标的37%。
其实,在此之前已现端倪。6月前后,全国人大对保障性住房进行了专题调研,之后形成的报告建议,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立足于可持续发展,将建设规模安排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不能要求太快、太急,盲目乱铺摊子。
许多地方进展“不积极”的现状,加上之前一些城市相继出现的违规摇号、出租、弃购经济适用住房等现象,经济适用住房的存废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尽管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经济适用房仍有存在的必要。
从《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的情况看,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如何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平衡好市场与保障的关系,仍是摆在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面前的难题。
经济适用房不是硬指标 2008年12月下旬,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要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这个被房地产界简称为131号的文件,提出全国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建设规模为:2009年到2011年每年新增130万套。但从今年上半年的建设情况来看,37%的完成比例让人怀疑能否完成这一目标。
对此,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客观上来说,对经济适用房,各地认识不一样,从实施来看,东、中、西部经济水平不一样,也导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情况不一样。在市场化比较发达的地方,客观上需求比较大。
“在东部一些中小城市采取"补人头"的方法,给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钱,让他自己到市场上去买。”朱中一指出,“有的地方可能还收购了一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商品房,这样减少了经适房的建设规模。”
“在一些中西部地区,房价不高,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价格差不多,所以这些地方也不一定建经适房”,朱中一说。正因为此,对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各地“因地制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建。据了解,长沙、常州、大连等城市采取了货币补贴的供应方式。
“因地制宜也给了地方较大的回旋余地”,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131号文件上的每年新增130万套的数据,原本是各地上报的数据。”在他看来,37%的完成量,与因地制宜之下指标不“硬”有很大关系。
另一方面,从今年中央工作重点来看,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更加强调的是廉租房建设,土地、资金都是确保的。而且,同样是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还能使地方政府争取到更多的中央财政支持。在131号文件中,国务院提出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这是涉及约1000万户家庭的“硬”指标。
为此,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了330亿元(投资补助200亿元和财政专项补贴130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已开工建设廉租房105万套,占今年建设计划的59%,远高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完成比例。
从资金来看,今年的廉租房建设计划投资1048亿元。除去中央财政的投入,还需要地方配套,这对受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地方财政压力不小。“势必影响到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上述人士坦言。据本刊记者了解,有的地方由于廉租房建设压力大,一些原本计划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也转而兴建廉租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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