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厅防甲流通知 各学校须每日晨检体温
昨(2)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做好新学年开学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懈怠思想,建立一把手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一旦发现流感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开学一周内,学校不得举办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通知指出,凡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记者 冯雅可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