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系统要始终坚持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使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和纪律作风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教育改造能力、保持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能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科学发展能力大幅提升,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
《意见》指出,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和引导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建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思想预警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思想和实际问题。加强警察文化建设,丰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文化生活。推进监狱、劳教场所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开展表彰宣传活动,树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意见》要求,要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大规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符合监狱劳教工作实际、具有监狱劳教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严格落实初任培训、晋升晋级培训制度,加强对少数民族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双语培训,支持、鼓励自主选学和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培训和实战演练,达到人人经过培训、人人通过考核、人人合格上岗。健全完善岗位练兵激励机制,开展岗位技能竞赛。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把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到监狱、劳教场所。
《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教育,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努力做到恪尽职守、主持正义、维护公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有章可循。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对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推进狱(所)务公开、狱(所)务督察。加强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完善执法档案,全面推行执法资格升级考核制度。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建立健全警务督察机构,对监狱、劳教场所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
《意见》要求,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结构,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管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办法,认真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激励机制,把干部轮岗交流与干部的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导向。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监狱劳教所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一定年限,要实行轮岗或交流,政工、纪检监察、刑罚执行、狱(所)政(管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执法岗位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应定期轮岗,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意见》要求,要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党委定期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监狱、劳教场所党委书记要履行好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监狱劳教系统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完善监企分开后监狱企业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促使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有效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意见》强调,要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的纪律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监狱劳教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和减少腐败。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完善队伍建设领导机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政工部门建设,为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供保障。(记者于呐洋)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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