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3日电 湖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纠风办副主任李政科今日10时做客人民网,就“整治道路交通标志和技术监控设备、深化治理公路"三乱"”接受本网记者在线视频采访并与网友交流互动。本次访谈为“全国纠风办主任系列访谈”第八场。
湖南在2008年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一次专项治理,谈到这次治理,李政科说,主要是为了避免新的公路“三乱”。
李政科说,近年来,湖南的公路建设不断加快,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不断加快,到去年,全省的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了2000公里。目前,我们在建的高速公路有40余条,在建的高速公路里程有3629公里。所以我们这几年,省委省政府实行“一化三基”,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发展,全省的公路发展都在加快,城市道路、普通道路、农村公路交通的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改善,这就提出了一个要求,怎么加强道路的管理问题。
为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需要,全省加快了道路交通的电子监控系统建设,交通安全技术监控设备已基本覆盖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和大多数城区道路。应该肯定,道路交通电子监控技术的运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管理,完善道路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由于道路交通设施的推广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湖南是2004开始推广,短短的几年时间,发展很快,还处在探索的阶段,它没有规范和规章的东西,所以缺乏科学管理和规范,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引发了新的公路“三乱”,有些什么问题呢?
首先是少数地方在技术监控系统的设置方面和使用上实行公司化运作,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问题,公司和部门利益分成的问题,还存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问题,所以由于公司化的运作,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罚款,它就会顶格罚款。
还有的技术监控系统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一些路段限速很不合理,原来长沙市区到飞机场有一个高速公路,100公里的时速,在一个转弯设置一个40公里,100%的驾驶员在这个地方被罚款,所以这就不合理,这样的地方有20多个,这样的雷达测速点设置不科学,导致处罚不公正,执法不规范。同时,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自由裁量随意性大,2000元可以罚200元,200元可以罚20元,自由裁量权很大。
但是,由于公司化的运作以后,往往是一经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都处以顶格罚款,等等,这个事老百姓反映特别强烈。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要被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了的交通违法行为,就会被顶格罚款,群众意见很大,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还损害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这个事引起了全社会广泛的关注,我们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这个事也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我们觉得,纠风部门有责任查清这个问题。这是一个背景。
我们为什么下这么大的决心开展这个事呢?还有三个因素:
一是,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是国务院纠风办的明确要求。我们的上级有这个要求,很明确,2007年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来“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坚决纠正变相罚款创收行为”;公安部也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部门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也再次强调要“坚决纠正道路标志设置不科学、"电子眼"执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搞这个事有尚方宝剑。
二是,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要求全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开展清理规范全省道路交通标志、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和管理的专项治理工作,可以说,社会上有呼声,群众有强烈的愿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有要求,这件事情如果做好了,我们觉得,应该是合民情、顺民意、得民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
三是,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是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湖南,实现富民强省的这样一个战略目标,需要良好的经济发展大环境。道路交通标志、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对我省的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我们觉得,这是不能允许的。纠风工作必须为促进依法行政、打造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实现省委、省政府所制定的“富民强省”的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是基于这三点考虑。
直播:湖南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李政科谈深化治理公路“三乱” 湖南纠风办副主任李政科:湖南公路基本无“三乱” 李政科:深化治理 清 "特权车"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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