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婆住房的墙体上布满了霉斑。记者黄国金摄 |
93岁阿婆无奈长年居霉屋
装修改造多年未遂只因既无产权又不符安全要求
记者:黄国金
事件:
蓬江区泰宁里1号93岁的陈阿婆来电话,由于房管部门不批准,她一直无法装修改造住房,以致长年生活的房间潮湿不堪,多次因地板湿滑而摔倒受伤。
现场:
墙体脱落 衣柜木床发霉腐烂
记者在现场看到,陈阿婆居住的泰宁里1号处在一个斜坡上,靠近公房一边的墙体埋入斜坡的泥土超过70厘米,为阻止水汽渗入墙体,房子在靠墙的一边挖有一条深约60厘米的水渠。
陈阿婆说,现在居住的房子虽然在数年前进行过一次装修,但每逢雨天,墙体都会出现严重渗水,瓷砖地板上都是水珠,变得很滑。几年下来,墙体的扇灰不断地分层脱落,就连不靠墙放置的木衣柜、木床等也发霉腐烂。2006年,陈阿婆正式向房管部门提出了装修改造房子的要求,希望将其住房与公房之间现正用作厨房使用的巷道进行改造,全部挖低与房间地势相当。然而,陈阿婆这个要求没有获得江门市房管部门的同意。
房管局回复:
没产权不符安全不能改造
“对房子之间的巷道,陈阿婆并不拥有产权。”昨日,江门市房管局产权科黄科长对投诉作出回应。
黄科长指出,陈阿婆要求装修改造的住房包括了其只拥有使用权的巷道,超过了其实质产权的范围,而其装修改造方案将对周边的房屋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此外,在公用地方进行装修改造,与现行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而旧城区老房子的装修改造都必须经过房产部门的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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