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7分报道,今天(4日)上午,广受社会关注的醉驾死刑第一案的终审将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一辆别克轿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这是我国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孙伟铭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9月1日下午,孙伟铭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案受害者家属韩常进、金宇航、张志宇在锦江区法院领取到《民事调解书》,并领取到孙伟铭家属首次支付的60万元赔偿,剩余40万元将于9月18日前支付完毕。与此同时,孙伟铭家人从受害家属处得到了修改后的《谅解书》。
有关此案的最新情况,中国之声连线中央台驻四川站记者郑轶——
主持人:9月1日,孙伟铭案进行了民事部分的调解,除了商定赔偿100万之外,还有哪些内容?
记者:在孙伟铭不服一审被判处死刑准备上诉之后,其父亲孙林开始与受害者家属进行长时间协商,并在8月4日达成一致意见。孙林答应三周内凑齐100万元,希望对方为孙伟铭出具谅解书。之后的20天,孙林开始疯狂奔波凑钱。
8月24日晚,孙伟铭的辩护律师给伤者戴玉秀的丈夫韩长金打电话表示已经凑齐100万元,包括孙伟铭的房产37万元、他父亲孙林的房产25万元、交强险赔偿10万、借款15万元及社会各界捐款33万元。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主持之下,三方受害者家属拿到先期60万元赔偿款,联名签下谅解书交给孙伟铭的代理律师。待孙伟铭成都房屋的买主办完按揭手续之后,受害者就可以拿到其余的40万元赔款。加上在协商100万元赔款之前,孙家已经支付11.4万元,孙伟铭家里总共筹集了111.4万元赔款。
由于孙伟铭的父亲刚刚做完膀胱癌手术,他将不能参加儿子的二审。孙伟铭的母亲要照顾丈夫孙林无法抽身参加儿子的二审。所以,孙伟铭刚怀孕的妹妹接替了父亲的工作,赶到成都为哥哥的事情奔波。孙伟铭的妹妹说,出事之后,全家面临的压力非常大。已经60岁的父亲一直想保护她和母亲,不让他们面对公众和受害者家属指责。现在,父亲做完手术躺在病床上,自己虽然身怀六甲,但必须出来支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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