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一直是党和政府紧抓不放的一件大事。对于国内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乃至随之衍生出的各种对官员行为的限制政策,专家表示,作为推进社会民主进程的一部分,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尽管存在阻力,但长期来看必将实现。
相比于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在枝节问题上的过多纠缠则显得不那么必要。
“从现代民主政治的角度来说,政府官员想不让老百姓知道自己的财务状况,这是不可能的。”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处长、现代人力资源测评研究中心主任郭庆松表示,在许多发达国家,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已实施多年、无论公民还是官员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制度。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干部被定位为“公仆”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没有理由拒绝推行这一制度。
郭庆松告诉记者,无可否认,推广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现阶段确实存在不小的阻力,这其中既有现行体制方面的原因,也存在官员本身素质的局限。“作为应对政策,我个人认为,现阶段或许可以暂时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操作模式,在新任命的官员中率先推行财产申报制度。”郭庆松说,对于新任命的官员,愿意进行财产申报和公开,应当被视为走马上任的必须条件。通过这样的方式,构建起一定的社会共识之后,则可以考虑将实施对象进一步推广到现任官员等更大的范围。
对太原市政府对官员办红白事的限制令,郭庆松则表示,官员请客是否会牵涉到腐败,完全取决于他是否动用手中的公权力,而不是酒席的规模大小。监督工作完善到位,才是杜绝借宴请行腐败的最有力措施。太原政府的禁令,动机是好的,但这种到位,才是杜绝借宴请行腐败的最有力措施。太原政府的禁令,动机是好的,但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反而可能弱化了原本应当承担的监督义务,其效果并不令人乐观。
“调查数据显示,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反对财产申报公开;但是如果到老百姓当中去调查一下,恐怕100%的人都是支持的。”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表示,作为手中掌握了公权力的官员,这个身份就要求他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向公众公开自己的财务情况,便是这些义务中的一项。
“相对于建立起全面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像限制红白事规模的政策,只是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不清。”胡守钧说,尽管官员有向公众公布财产情况的义务,但他同时依然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人,理当享有婚、丧、嫁、娶的自由。换句话说,只要在财产申报、公示和监督上做得好了,自然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官员腐败的可能性。不然,只是消极地“堵漏”,难保不会出现摁下一头、又起一头,治标不治本的情况。(袁祺)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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