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和鼓励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全市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扬中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扬中市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高达90%以上,成为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市。
据统计,今年该市应届毕业生达2100人,比往年增加10%,创历史新高。为解决这一难题,扬中市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分赴镇区、企业进行摸底排查,了解用人需求,拓展就业渠道。人事部门在定期举办“周末固定人才集市”、春夏两季大型毕业生就业双选交流大会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特点,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挖掘就业岗位,接连举办了3场公益性专场招聘会,根据毕业生的专业特长和求职意向,有针对性地向用人单位推荐。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通过寄发《给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专函,友情提供就业报道及培训服务信息,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在“扬中人才网”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栏,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查询等多项服务,精心筹办夏季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百日行动”等多种方式,为毕业生免费提供包括就业信息查询、进场求职、人事代理、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在内的“五免”服务,实现了本地生源本地就业“零成本”。
为不断扩大就业面,该市开展了创业型城市的创建活动,力争在两到三年内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园、创业示范街、创业示范村,培育创业典型,扶持百名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千人以上实现就业。该市对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为积极鼓励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该市对高新技术企业每引进一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和大学生个人2000元和1000元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根据实际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时,该市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和见习基地建设,今年新建立了10家扬中市级毕业生就业实习和见习基地,新增两家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组织2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500元,并帮助办理意外人身保险。对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经认定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创业实物补贴。同时加大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力度,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实现保底就业。(刘芙蓉鲍金才)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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