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因为水管被不慎挖断,居民与施工人员发生了冲突,王松在这起冲突中牙齿被打掉了两颗。日前,他在将伤者告上法院的同时,提出自己牙齿脱落形象受损,影响其正常工作,对方必须要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争执中被打掉两颗牙
2008年11月份,沿江工业开发区一个地段进行拆迁,在拆迁的过程中,施工人员不慎将水管挖断,导致周边很多居民家中断水。
事后,王松被送到了江北人民医院救治,医生表示需要先做拔除术,才能做修复术。
索赔万元精神损失费
“是他先打我的,我是出于自卫才还手的。”钟维认为双方冲突的责任应当在王松,因此拒绝为王松的损失埋单。王松却是不依不饶:“他不仅要赔我医疗费,还要赔偿我精神损失费。”据王松介绍,他是从事销售工作的,经常要与不同的客户打交道,形象是很重要的,现在牙齿被打掉了,他成了大豁牙,根本就不好意思再与客户见面。“这造成了我不少的营业损失,给我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日前王松将钟维告上了六合区法院,除了索要治疗费用,还提出了近万元的精神损失索赔。
伤情可修复索赔不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王松本人在事情的起因上也存在过错,故应适当减轻钟维的赔偿责任,即钟维应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关于王松主张的营养费,因无相关医疗机构的意见予以证实,且结合王松的伤情也无额外加强营养的必要,法院不予支持。关于精神抚慰金,虽然王松的伤情系牙齿脱落,其精神受到了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王松的伤情经后续治疗,可以得到修复;其次王松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对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钟维赔偿王松各项损失6000余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作者: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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