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猎枪走火 男孩头部取出百余铁弹
本报讯 大足县龙水镇芙蓉乡13岁男孩童童(化名),放学回家后在已过世的外曾祖父家玩耍,翻出了陈年的自制猎枪。好奇搬弄中,猎枪走火,童童面部被散弹打得血肉模糊。
昨日,远在上海打工的童童母亲,坐飞机回重庆照顾儿子。童童母亲说,夫妻俩到上海打工供儿子读书,童童一直由外公外婆和舅舅、舅妈照顾。
童童舅舅说,上周五下午5时许,童童放学回家后,自己到后院玩耍。后院以前住的是童童的外曾祖父。几年前,老人去世后,房子一直闲置,堆放杂物。“我们听到‘嘭’地一声响,赶紧往后院跑。”童童舅舅说,4人跑到后院时,看到童童捂着脸,满头是血,旁边放着一把猎枪。舅舅骑着摩托车,赶了十几里路把童童送到镇上的医院。随后,又转送大足县人民医院。因伤势严重,可能伤及眼部,最后转到大坪三院医治。
神经外科主任许民辉说,照头部CT发现,童童头部有密密麻麻的“小窟窿”,布满整个脸部和头皮。所幸铁弹都没击中要害,眼眶周围受伤,但没伤及眼球,也没进入颅内。经过三小时手术,许民辉从童童头部取出上百颗铁弹,都有绿豆大小。许民辉说,从取出的铁弹来看,可能是把老式猎枪,由于年代久远,火药威力已不大。
童童舅舅说,童童的外曾祖父解放前就会自制猎枪,一是用来自卫,其次用来打猎。老人去世后,家人想把枪交给公安机关,但一直没找到。不料,这次被贪玩的童童发现,竟伤了自己。出事后,家人已将猎枪用石头砸烂,自行销毁。
目前,童童还躺在医院,因受惊吓,不大爱说话。
记者咨询了公安部门,民警称,童童的家人最好将枪支交给当地派出所,不能自行销毁。按照199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 朱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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