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08 01:1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仅仅从外汇管理部门获得一张企业“外汇兑换明细单”的信息,省国税部门就从吕梁市4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外国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1.25亿元、加收滞纳金251.57万元,合计入库1.27亿元,成为我省堵漏增收工作的一大亮点。
吕梁市位于我省西北部,从2002年起,该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截至2008年底,引进和利用外资达2.98亿美元,是2002年前的9倍,外商投资企业达到46家,生产经营的23户。今年以来,省国税部门逐户调研吕梁市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获取第一手资料,掌握企业利润分配情况,初步澄清了税源底子,为指导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各级国税部门主动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联系,积极拓宽信息渠道,与外汇、商务、工商等部门和各售付汇银行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时收集企业的售付汇情况。4月份,他们获得柳林县兴无煤矿、金家庄煤矿等4户企业有对外商付汇的情况时,及时深入到企业了解情况,宣讲新企业所得税法对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股息、红利,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内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兴无煤矿财务部负责人说,税务部门及时上门宣传辅导非居民企业的扣缴政策,避免了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犯国家税法,减少了涉税风险。预计至年底吕梁市还可征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7000万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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