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稽查员执行任务时被撞死,其母奔走4年讨说法
只想给儿子争个“因公牺牲”
本报讯 (记者/杨大正实习生/袁龙) 2005年,广州燕岭收费站稽查员苏伟在执行稽查任务时,被冲卡面包车撞死。
案情回顾 野蛮司机撞死稽查员
2005年8月12日下午2时许,司机周亚驹驾驶面包车途经广汕路燕岭年票收费站,因没有将年票标志粘贴于指定位置,被22岁的稽查员苏伟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苏伟要求周亚驹靠左边停车,周亚驹认为苏伟“有意刁难”,遂启动面包车离开。苏伟伸手阻拦,周依旧向前行驶。苏伟情急之下冲到车头左侧,摘下自己的头盔敲挡风玻璃,试图让周亚驹停车。周亚驹并没有停车,而是驾车朝右边强行离开,将苏伟撞死。这就是当时震惊羊城的“野蛮司机撞死稽查员案”。
案情焦点 “因公牺牲”如何判定
在法律追究司机刑事责任的同时,苏伟的母亲刘女士开始为儿子讨要一个“因公牺牲”荣誉称号到处奔波,4年过去了,却没有结果。
记者了解到,18岁就开始参加工作的苏伟曾先后6次获优秀收费员称号;2003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级;2004年被评为年度优秀收费员代表;2003年、2004年被分别评为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优秀共青团员和市政园林局优秀共青团员,死后还被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追记三等功。
刘女士说,苏伟出事不久,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及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曾准备给苏伟申报“烈士”,而刘女士觉得申报“烈士”难度有点大,就请求单位申报儿子“因公牺牲”。
“苏伟生前是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处级事业单位)的员工,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没有权利批准其是否‘因公牺牲’。”刘女士说,她随即找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但市政园林局一直都不肯认定苏伟“因公牺牲”的荣誉称号。
无奈之下,刘女士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告上法庭。先是越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刘女士将此案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随后,广州市中院裁定越秀法院受理,2009年2月10日,这起“民告官”案终于得以顺利开庭。
今年6月底,越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作为苏伟生前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在收到其家人的申请后作出是否批准认定的意见并上报民政部门,市政园林局应当在60天内对刘女士的认定申请作出处理。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昨日上午的二审开庭中,双方仍旧围绕事业单位人员因公殉职是否符合“因公牺牲”标准,以及“县级”以上的单位是否包括县(处)级单位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并无实质性的结论。法院将择日作出终审判决。
庭后,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只是想给儿子争取一个荣誉,因为他的单位肯定他是‘因公牺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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