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9月8日电 (何蒋勇
通讯员李义山陈莹)凌晨一点多带着把手枪开车上街,这似乎是电影里才有的情节。然而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有人就这么干了,当然,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事发前,浙江奉化人张某的一位“大哥”吴某交给他一个公文包,让他妥善保管,并叮嘱他如果外出就把这个包带上。
张某接过包觉得沉甸甸的,在无人处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把手枪,但张某依然不动声色把包收好放在柜子里。
2009年5月14日凌晨,几个哥们说好去找一个女网友吃夜宵,正好张某租了一辆汽车,于是就开车前往,临行前张某也没忘记“吴大哥”的嘱咐把包塞在汽车座位下。
当张某载着同伴开至海曙区长丰桥鄞奉路一侧时,突然看到前方警灯闪烁,有警察在设卡检查。想到自己一没挂车牌,二没有携带驾驶证,座底下又藏了把枪,张某赶紧在马路上违章调头。
这一跑,立即引起民警注意,驱车将其拦截住。见张某神色慌张,民警仔细检查了车厢内部,搜到了那个内藏玄机的公文包。据悉,这是一把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杀伤力的自制手枪。
近日,海曙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张某对自己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法庭上,张某感叹,“我以为只是帮吴某保管一下枪支,仅此而已,谁知这样的行为居然触犯了法律,真是太大意。”
鉴于张某自愿认罪,庭审法官依照法律,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至于把枪给他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警方现仍在抓捕中,因此这把枪的用途和来历依旧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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