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继续冻结黄光裕夫妇资产
舒时
香港证监会申请冻结国美电器(00493.HK)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16.55亿元(港元,下同)资产的案件,昨天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始聆讯。
代表证监会的大律师向法官指出,冻结黄光裕夫妇两人的资产不会影响到国美的业务,同时却可以保障国美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要求继续冻结。
证监会代表律师同时还提出,由于股价变动,可能会令被冻结资产的价值总额出现变化,因此希望法庭采用“可加可减”机制冻结黄光裕夫妇及其所控制的两家公司的资产。黄光裕夫妇控制了名为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及Shine Group Limited的两家公司,并通过这两家公司持有7.79亿股国美股份。证监会建议,如果股价下跌,应该予以调整,希望法庭可以颁令补回差额。不过,法官指出法庭无权这样操作,也没有过往的先例可循,因此否决了申请。
法庭同时拒绝了证监会提出的,要求黄光裕撤销去年的违规回购动作的请求。证监会此前的声明指出,国美去年进行的股份回购,其实是通过种种渠道回购了黄光裕手上的国美股权,令黄光裕从中谋取大笔利益,因此证监会要求撤销当日的回购行动,并赔偿给股东。
昨天的聆讯过程中,黄光裕并无代表律师出庭,至于黄光裕全资拥有的两家公司,则有代表律师到庭。
与此同时,高等法院还宣布,与黄光裕夫妇有联系的两家公司耀冠控股有限公司及光辉集团有限公司,不得处置779255678股国美电器股份,进行该批股份的交易或使该批股份涉及任何产权负担,直至法院另行颁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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