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获悉,驻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的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除了已参加新农合的学生外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80元。
原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的学生,应从符合参保条件的月份起补缴医疗保险费,填写《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低保、重残、“三无”学生缴费时应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在芝罘区其他学校参保,在开发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参保或在街道办事处参保新入学的学生,缴费时需携带《医疗保险证》或《缴费记账单》,原《医疗保险证》继续有效,学校在征缴医疗保险费时如果不能核实学生以前是否参保,应及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原在烟台市五区以外其他县市参保转入芝罘区的学生,应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后,在学校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填写《烟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已参加芝罘区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应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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