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肇事、北京报案
9月7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对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认定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相反,浙江高院则认为“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这意味着在不同省市的同一种行为,会面临两种不同的司法判决结果。对此,有人开玩笑说要“浙江肇事、北京报案”。
究其原因,其实就是因为通肇事自首界定的细则在全国没有统一。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出台交通肇事自首认定的相关规定,完善自首情节的认定。
图/王原 文/陶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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