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需要加强企业反腐建设
宋蕾 曾临
近期发生的涉嫌贿赂事件,使得跨国公司在华经营合规问题频频引起官、产、学、媒各方的高度关注。一时间,美国证监会、司法部以及中外媒体披露的跨国公司在华涉嫌商业腐败的案件再度成为热点。
昨日,在商务部新世纪全球公司论坛上,多家跨国公司高管、相关领域精英以及政府官员、学者就跨国公司合规经营等相关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探讨。
论坛上,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教授表示,目前,国资委已对事件作出相应的回应,涉案企业的命运将会怎样?中国政府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此外,王志乐还指出,自2008年以来,美国对跨国企业海外腐败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目前已有7家跨国公司涉入此类案件。
对于2008年来美国为何加大对跨国公司海外腐败的打击力度,现场发言的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景洲认为,美国方面,主要是由于其经济严重下滑,市场萎缩,此举措是美国当局为了保护市场而实行的。
而在中国,这方面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中国的法律对受贿方惩罚比较严,而对行贿方则比较轻甚至不去惩治。”陶景洲列举了2005年建行原董事长张恩照涉嫌收取回扣一案的判决情况,“美国公司可用FCPA作挡箭牌,但是中国公司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护身。”
“老太太专挑软柿子捏。”王志乐表示,正因为此,所以跨国公司涉华行贿才得以蔓延。
“在反腐败上,中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多是一些零散的、多头管理的法律,其中有政府与非政府的,而且一些法律还不完善。对于涉嫌企业腐败的高管,中国的司法部门不容易抓到,抓到了不好判刑,判刑了也判得不严重。”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所副所长蒋姮博士则发言认为,如果国内的高管能够受到司法高压,那么违规行为定会大大减少。
而对于中国企业的不合规经营,毕马威香港分所法证会计服务总监黄文怡表示,不合规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公司本身是否具备良好的内控体系。其中包括对员工进行类似于FCPA反腐败法律培训,与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是否懂得合规经营,公司账务登记是否足够清楚等细则。
“如果企业拥有良好的内控,那么腐败的风险就会大大减小。”黄文怡表示,“但是,中国的司法部门对于企业内控并不是特别在意,这些都可能造成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我在美国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公司花了2个小时给我讲关于反腐败方面的问题。”美国商会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江小平说。
在剖析跨国公司在华违规的原因时,江小平认为,每个公司进行违规经营都是为了生存,但是文化、环境和社会法制等则是导致违规的关键因素。
美国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李张健仪女士认为,在中国文化中关系是很重要的,不管是商界还是政界。“但是如果在商业领域过分热情会给双方带来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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