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昨天公布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1+3”系列文件,其中明确“公众满意”成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导向之一。
———据9月3日《广州日报》今年6月,中央提出要扩大考核民主,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
随后,我们看到,关于干部考核加重民意分的一些具有新意的考核办法相继在一些地方“试水”,一套新的干部考核机制正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此次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公众满意”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导向之一,进一步拓宽以“民评”为主导的路子,对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供了一个典范。
(邓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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