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9月9日电记者吴亚东今天,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召开表彰大会,为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涌现出的临危不惧、勇救群众的3名干警各记三等功一次。
2009年7月5日,乌鲁木齐市发生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在人民群众利益遭到侵犯时,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干警哈丽丹·阿不力孜、宁军、刘海峰,发挥了人民警察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用鲜血和生命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为这3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并号召全体师生向他们学习,忠诚履行使命,维护新疆的长治久安和民族团结。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