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管牙膏,就可能中奖18.8万元,碰上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您信吗?昨天,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这样的“巨额中奖”不可信,消费者一旦轻信,非但“奖”领不到,连自己的钱财也会有去无回。
中消协近来先后接到消费者和牙膏生产企业的举报,反映发现虚假“中奖卡”,每个卡上标注“奖金”高达18.8万元。
而轻信者根据卡上的电话联系时,被要求向指定账户汇入一定金额的个人所得税(或2%的公证费用),否则就不能获得高额奖金、奖品。为打消“中奖者”的疑虑,犯罪分子还违法刻制了某些企业的公章和“××市公证处专用章”,开设了假冒“××公证处”的电话,利用国内群众对公证处的信任进行诈骗。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这些高额、巨额“中奖”骗局,中消协再次提醒消费者:凡是要求“中奖者”先交费的“中奖”都是骗局。只要消费者不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公证费,骗子就无法得逞。在购买牙膏、口香糖等日用消费品时,不论发现任何形式的“中奖”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可以向商场、门店或致电有关公司进行咨询。另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超过5000元”,因此任何抽奖超过5000元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记者杨滨) (来源:北京晚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