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九月十日电(记者姜煜)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就被告人宁传银、代翠娥侵犯美国楷博教育集团等著作权案做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宁传银有期徒刑一年,代翠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对两人处以相应罚款。
楷博教育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教育集团,此次遭版权侵犯的出版物属于楷博旗下楷博金融公司,该公司主要为美国、英国以及亚洲地区提供商业类培训、金融专业认证、专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培训方面的服务。
经审理查明,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间,被告人宁传银伙同被告人代翠娥在未取得美国楷博教育集团等的许可下,将该机构旗下CFA?系列教科书非法盗版印刷和装订,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牟利。2009年2月19日,杨浦区公安局在两名被告暂住地查获二人非法盗版印刷的美国楷博公司享有版权的系列图书1461本,以及销售流水帐、账户资金情况、快递凭证、专用发票、著作权申明、商标注册证明、公证书等其他物证。
法庭认定,两名被告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著作权人文字作品,其行为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亦无异议。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宁传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代翠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此间各界人士普遍认为,本案充分显示了中国有关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和力度。美国楷博教育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高杰先生表示:“此次判决维护了楷博和有关教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此深表欣慰,并将不余遗力继续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打击盗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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