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9月10日电 记者李光明实习生范天娇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昨天对界首市看守所“5·23”脱逃人员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脱逃人员获重刑。两名看守所副所长因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而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根据法院判决,郭兵韦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抢劫罪原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000元;郭文武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犯抢劫罪原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500元;刘家军犯暴动越狱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4万元。
另有张继峰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此前,界首市看守所副所长马辉、王彪因犯失职罪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法院一审判处马辉有期徒刑一年;王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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