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0日讯记者赵阳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今天举行的“陇县法院"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研讨会”上强调,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立足国情,能动司法,坚持走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道路,不断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陇县“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的核心是把现代法治与乡土社会实际有机结合实施的“一村一法官”制度,通过法官指导和民间自治式的调解,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沈德咏指出,适合中国国情,能够不断解决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司法制度才是当代中国最好的司法制度。我国中、西部广大地区乡土社会、人情社会的特征仍然比较明显并将长期存在,人民法院必须注意探索适应乡土社会需要的司法模式。在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制定法的框架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能动司法就是要在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能,严格适用法律和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根据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性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有效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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