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乙肝”厨师昨天喜领健康证
本报讯(记者 刘敏 实习生 袁玥)“以后找工作,再不用办假的健康证了。”昨天上午,作为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26岁的厨师李刚在江北疾控中心“破天荒”地领到了“食品卫生类健康证”。
两三个月就换个单位
“我是9月8日到江北疾控中心进行的体检,工作人员让我3个工作日后再来领健康证。”昨天,李刚难掩兴奋地说,之前他做过多次肝功能检查,都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第二天他拿到了体检报告,乙肝表面抗原这一项仍呈阳性,所以他对是否能顺利领到健康证没底。
好不容易熬到昨天,他早早来到江北疾控中心排队,很快顺利地领到了健康证。
李刚读中专学的是厨师专业,毕业后大部分时间是在餐馆上班。2005年在单位体检时,被查出患有乙性肝炎,他被迫辞职去广州打工。但无论是继续当厨师,还是进入打工,首先都得过体检关,“因此进场体检一般都是找人代检。”
在广州两年多,他每两三个月换一个工作单位,遇上单位临时通知体检,便只好先走人。“为了能让找到一份工作,他甚至花钱去办假证。”
3位“乙友“赶来祝贺
去年初回到重庆后,他因办不了健康证,无法到正规餐馆上班,只能在一些小馆子里打零工。“ 就在这一年,我得知国家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增加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申领食品健康证从事餐饮的消息,我一直等待着领证这一天。”
昨天,李刚将领证的消息发布在“肝胆相照”(全国乙肝病毒患者论坛)论坛上。重庆的3位“乙友“赶到江北区疾控中心祝贺李刚。
“从报上得知在浙江读书的重庆大学生雷闯全力争取,成为我国首位领到健健证的乙肝携带者后,我就想成为重庆第一个拿到健康证的乙肝患者,没想到李刚抢了先。”在重庆大学读研的小罗告诉记者。(李刚系化名)
乙肝不会经食物传播
“我国目前有1亿多乙肝感染人群。但乙肝不会经空气、食物传播,乙肝携带患者也不属于消化道传染疾病人员。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他们可以申领食品卫生类健康证。”昨天,江北区疾控中心主任王正松对记者称,无论小三阳、大三阳,乙肝病毒传播只有三个途径:母婴传播、血液传播、性传播,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因此可以和乙肝患者同工作、同吃饭、交谈、握手、拥抱。
法规链接
今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月24日发布并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病毒性肝炎”改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在禁止从事食品工作之列。
卫生部要求,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一些工作外,其他用人单位不得以就业人员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或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用人单位还不得强行将乙肝表面抗原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9月9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也公布了《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招用的工作和岗位外,不得以为民族、种族、性别等,或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为由,拒绝录用能够满足生产工作需要,具有同等工作能力水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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