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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歧视现象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
涉嫌乙肝歧视案昨日开庭
昨上午,我市首例涉嫌乙肝就业歧视案在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被查出“大三阳”,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随后便被公司解聘。重庆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原财务主管李灵(化名),认为自己受到歧视,遂将公司告上法院。
原告称因“大三阳”遭辞退
李灵说,今年3月,公司组织体检。当月26日,她被公司温总经理告知,自己被查出是“大三阳”(乙肝病原携带者),必须休假,让她移交工作去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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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休假结束的李灵回到公司。公司以她的加班工资造表有瑕疵,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将她辞退。
“解聘的真实原因就是因为我得了乙肝。”昨日庭审现场,李灵出示录音证据。她说,得知公司将和她解除合同后,便暗自录下和公司领导的谈话。李灵请求法院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2万余元,还要求公司道歉。
被告否认歧视乙肝携带者
针对录音证据,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法院不该采信”。他说,录音未经相对人同意,是非法采集;且录音质量低劣,不能完全确认对话者身份。
庭上,被告方否认了“李灵被解聘是因携带乙肝”一说。被告代理人称,解聘李灵是因为她没有做好财务工作,且多造加班工时表,多领加班工资2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
智联易才公司一位负责人说:“她患乙肝,但我们还一直给她发工资,已经够意思了。”
不少乙肝携带者来旁听
李灵认为,公司出示的证据有造假之嫌。李灵说:“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只是希望用人单位不要再歧视乙肝患者。”李灵指了指身边的几个女孩,“他们是我的‘战友’!”
几位同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女孩说,李灵的勇气令她们佩服,她们在单位经常遭遇冷言冷语,多只是忍气吞声。她们还告诉记者,今年8月重庆市卫生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
谈话录音实录
(李灵称对话者是公司总经理温某)
对方:我那天电话里问你,看怎么样,复查?
李:乙肝表面抗原是阳性,然后肝功正常。
对方:肝功正常怎么会是大三阳?
李:我问过医生,07年劳社部16号文规定:大小三阳的话,只要肝功正常,都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对方:大三阳没有转阴之前不可以上班。没转阴的话,肯定会传染,有危险性。
谁有病
■陈昱
国内因乙肝病毒引发的争议已不少,其本质都是巧立名目,寻找各种借口剥夺乙肝患者的劳动权。
显然,我们身处的社会正在流行一种病,一种偏离人文关怀和歧视起码人权的病——从谈乙肝色变,到人人避而远之,甚至发展到不允许就业。这种病,大有蔓延之势。
平等就业是每个人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根据李某的工作能力或个人表现,而是因为内心的某种歧视就剥夺他劳动的权利和资格,这就是病态的行为,是对整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在劳动就业时的歧视。
当一个社会公然歧视自己同类的时候,这个社会所沾染的病患比它所歧视的对象更为可怕。个体患病,尚可由医生救治;而社会患了歧视人类的病,又该由谁来救治?起码,公正审判算得上是一剂良药,我们有理由期待。
(作者为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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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3日,22岁的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参加了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政府公务员招考,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遭淘汰。同年4月3日下午3时,周一超来到嘉兴市秀洲区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将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刺死,将录用调配科科长刺成重伤。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一超死刑。
中国是世界上乙肝患者最多的国家。全国约有1.2亿人携带乙肝病毒,其中慢性乙肝患者约3000万例,每年有35万人死于慢性乙肝相关疾病。
本栏稿件均由记者 罗玺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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