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被校方当做普通工人看待
办理内退后工资一直减少
11人起诉
首钢技校教师讨教师待遇
一审法院查明原告无事业编制驳回起诉
原告均已提起上诉
本报讯(记者李奎)因不满被学校当作首钢普通工人对待,孙老师等11名退休老教师将首钢技校告上法院,要求给予教师应有的待遇。
记者上午获悉,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11位老师的诉讼请求。目前这些老师均已提起上诉。
据首钢高级技工学校的孙老师说,她曾由于受伤,短期内无法担任体育教学工作,被迫办理了内退。
孙老师称,在内退时,学校按照1992年平均工资的80%进行了支付,仅有863元。
孙老师称,后来她的内退工资不仅没有增加,反而一直减少,“感觉自己就像低保户”。
孙老师为此将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支付2000年2月至2008年11月期间的差额工资26万元,另外还要求支付教师各种福利等5.5万元,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
其他10名原告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诉讼请求。
原告老师们提出,学校曾在2000年以“减员增效”的名义,强制让工龄超过30年或年满50岁的老师办理内退。
结果许多老教师失去了工作机会,使得多名老教师的生活十分困难。
对此,首钢技校辩称,学校的做法符合劳动法规定。学校给原告发放的内退工资和待遇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也不违反首钢总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首钢技校的举办单位是首钢总公司,原告的工资由企业自主发放,无事业编制。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首钢技校并非由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原告的人事关系隶属于企业。
内退期间,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告的内退工资未低于该标准。
因此,法院认为原告老师们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判决予以驳回。
上午追访
老师:学校是国家拨款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此案的原告孙老师。
孙老师表示,包括她在内的11位老师因对一审判决不服,均已提起上诉。
孙老师说,首钢技校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学校,同时面向社会招生,这两点是企业办学根本不具备的。
正是因为校方坚持认为自己是企业办学,所以造成老师们一直被当作首钢普通工人对待,许多教师理应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全都化成泡影。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