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电 记者从央行上海总部获悉,渣打银行上海分行日前为渣打银行(香港)提供了1笔100万元的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这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我国发生的首笔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
此举对增加境外参加银行人民币持有量,提高境外参加银行对企业贸易结算采用人民币的服务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此笔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的利率为1.55%,融资期限为27天。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为在其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据悉,只要满足《细则》规定条件的境外参加银行都可以开展此项业务,利率、抵押等方面可自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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