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9月13日电记者黄辉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该省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将逐步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全省所有困难家庭,以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该省提出,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把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在内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城市特困群众人均200元/年,农村特困群众人均160元/年的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落实配套资金,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各地还可以通过慈善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省还将根据资金使用率和患大病的比率合理确定封顶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率将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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