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纠纷诉前可到法院调解 不收任何费用
医患纠纷因为矛盾激化、专业性强、审理周期长,一向是法院处理最为棘手的案件类型。今天上午,西城法院正式公布了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制度,今后,西城区的医患纠纷双方可以在诉讼之前就申请法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双方自行调解的可请法院审查确认赔偿协议,如果医患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西城区有很多全国最优秀的专科医院、科室,因此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大批患者前来就医,因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多、影响大。医疗案件的专业性强,大多需要专业的医学鉴定等程序,审理难度大、周期长。在医患矛盾出现后,纠纷往往容易激化,不稳定因素较多。根据统计,2006年,西城法院受理医疗纠纷87件;2007年,这一数字已达到198件,翻了一倍多。
法官介绍说,一年前,西城法院开始尝试医疗纠纷诉前调解。一年来,该院受理了20件医疗纠纷调解,全部调解成功,并出具了调解书。经过实践积累,西城法院今天正式公布了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制度。今后,凡是在西城区发生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都同意调解的,均可适用这种调解制度。
如果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作出了赔偿协议但又担心一方日后会反悔,可以向西城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对赔偿协议进行审查并确认,出具赔偿协议确认书;双方不能自行协商的,也可以申请法官在诉讼之前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而且法院调解不收任何费用。只要是法院确认的赔偿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就有了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就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
通过诉前调解,一部分医疗纠纷案件不用再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而那些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于法官调解时已经向医患双方讲解了法律知识,也为双方理智诉讼奠定基础。(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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