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记者要露滋) 刚存在银行卡上的钱,因储户将卡遗忘在ATM机内,而被别人冒取。昨日,丢了钱的失主,不但不急着催警方去抓“贼”,反而想通过本报,向拿走她钱的人道歉。
9月9日下午,屈女士在钟楼附近一招商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存钱后,忘了将卡取走。
屈女士赶紧跑到银行柜面,经查,她卡内的811元存款,只剩下11元。屈女士赶紧报了案。
通过调取监控录像,银行工作人员怀疑,取走屈女士钱的,可能是她存钱时,跟在其身后的一名年轻男子。从时间上看,屈女士存钱是在15时29分,取钱的时间是15时30分。
“如果证据确凿,男子的行为可能将构成盗窃。”虽然人还没有找到,钱也没找回来,但一连几天,民警的这句话,一直在屈女士脑子里转。
昨日,屈女士说:“归根结底,是我把卡忘了,不能因为我犯了错,就让别人成了小偷。他犯错是我造成的,我想对他说声对不起。”“这800元钱,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工资,只当我花钱买了个教训。如果那个小伙看到报纸后悔了,就把钱捐了吧。也希望他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别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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