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滨州电 9月9日晚8时许,济南藉一驾驶员董某驾驶车牌为苏ET3**的小汽车,行至滨博高速公路滨州收费站,欲上高速路,被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查获。经检测,董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5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再经仔细查看,民警发现该车前方车牌为苏E13**,后方车牌为苏ET3**,经对证检查,其前方车牌号中“T”被车主用蓝胶带粘贴成了“1”,系遮挡号牌违法行为。
驾驶人董某不但酒后驾驶,而且还遮挡了号牌,试图以此蒙混过关,逃脱法律的制裁,最终还是被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查处。依据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董某被给予罚款600元,记12分,并暂扣三个月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刘滨韩娜)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