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确认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属消化道疾病,可从事食品业
-9月1日,乙肝病毒携带者——22岁的浙江大学毕业生雷闯拿到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9月11日,凯文拿到了我省首张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健康证
“我根本就没打算从事餐饮业”,乙肝病毒携带者凯文(化名)昨日拿着健康证说,“但这是我的权利,我一定要争取。
健康证上工种一栏里填着“餐饮”两字,表明乙肝病毒携带者凯文可从事餐饮类工作。“这意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最大一道屏障已经解除”,凯文说,“希望这能更多地消除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偏见。”
凯文申请领取健康证是受了浙江雷闯的启发,“我发誓不拿到健康证决不罢休。”凯文说。在搜集卫生部、陕西省卫生厅及省内各个相关部门的电话后,凯文挨个咨询,卫生部工作人员答复说:“没必要专门出文件,各地都应该按照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如果他们不作为再联系我们。”这话给了凯文极大信心。
9月10日上午10时许,凯文来到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办理健康证,并交了50元体检费、两张相片,随后体检,同样有抽血等程序,第一次来办健康证的凯文不知检没检乙肝项目,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他第二天等来了体检通过的通知。
9月11日下午4时许,凯文拿到了健康证(餐饮类)。这是我省首例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的健康证。“将来我也许会投资餐饮业,但说实话,我认为我这辈子不会从事厨师等餐饮工作。”毕业于某高校商务英语专业、目前在一家公司跑业务的凯文说,这张健康证现在、将来自己可能都用不上,“这并不代表我没有获得健康证的权利,想不想是一回事,能不能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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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携带者请慎重考虑后答复”
凯文是网名kevin5000years的音译,与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样,凯文不愿直面镜头,不希望自己的真名出现——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乙肝病毒携带者很难不受歧视,他不希望自己的工作、生活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25岁的凯文是黑龙江人,在西安一高校毕业后留在西安发展,1米83的身高、帅气的外表,让小伙子显得挺拔、阳光。“高考体检时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时就感觉天塌了,”凯文说,“随后的日子只能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这件事,心态都不好了。”背着“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沉重的包袱,凯文毕业了。他面临着两件大事:工作、家庭。
商务英语的专业、良好的外表、男性,这些让凯文有了在酒店业发展的很好基础,“如果我做酒店业,应该会很有前途。”凯文说,同时出现在眼前的还有几个不错的机会,有些面试都已通过,他都放弃了。“我不会找人替检,如果效益好、规模大、发展有前途的单位不要乙肝病毒携带者,我宁肯去不要求是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单位,哪怕单位小一点、前途差一点。”凯文说,现在他在公司当业务员,将来也可能投资一家小点的饭店,看来健康证是用不上了。
快毕业时,凯文恋爱了,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一位女孩,那位女孩对自己也不错,凯文在确定关系前,做了个重大决定。可能是觉得面对面说这种事太尴尬,凯文选择用电话告诉了女孩“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请你慎重考虑后答复我。”凯文还提醒女孩,可以上网查一下乙肝的真实情况,不要让偏见抹杀了自己。
凯文的直率没有扼杀摇篮中的爱情。确定关系后,凯文第一件事就是让女友注射了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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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疾控中心9月2日已不检乙肝
省疾控中心体检科科长赵稳民的办公桌上摆着一本日历。9月2日那天,被墨笔浓浓地圈了出来,旁边标注:取消乙肝体检项目。
“9月2日开始,我们就在体检中取消了乙肝的检查项目,增加了甲肝、戊肝的项目。”他说,“酒店打扫卫生的、商场卖鞋的……都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这些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为啥不能从事?”赵稳民说,“实际工作中常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劳动权利。”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出台前,乙肝病毒携带者无法办理健康证。
取消乙肝检查项目后,省疾控中心体检科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变化的只有一处:以往实验室检查部分,肝功能要检查谷丙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变成了现在的血液检查要检查谷丙转氨酶、甲肝抗原、戊肝抗原。“我们不收办证费,50元是体检费。”赵稳民说,改变检查项目后,单甲肝试剂一项,增加的费用就达15元/人,目前他们主要是试点办理,暂不调整体检费,今后可能会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赵稳民提醒说,现在健康证体检不检查乙肝,但乙肝病毒携带者自己要注意,一是经常检查肝功能是否正常;二是要劳逸结合,肝功能不好时尽量避免干一些重体力活,以免加重肝脏负担引发病患。
我省目前乙肝“解禁”的只有陕西省疾控中心一家,西安市疾控中心及各区疾控部门还没有取消乙肝检查项目。西安市一区级疾控部门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目前西安市相关部门正在上报,积极申请取消办理健康证乙肝检查项目。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办健康证不查乙肝项目有望近期全面“解禁”。
各方反应
“乙人”雀跃用人单位观望
“乙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自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后,“乙人”们欢呼雀跃,不少用人单位观望。
李刚(化名)是著名乙肝网站“肝胆相照网”维权版的荣誉网民,在他看来,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从事餐饮业工作的“解禁”,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对多数‘乙人’来说,并不一定需要健康证,”李刚说:“大家更在乎的是能拿到健康证的权利,以及社会上的乙肝歧视是否会因此减少直至消失。”“只要有健康证,我们都让上岗。”提起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健康证,西安市东郊互助路一位姓李的餐馆老板说,“国家既然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那肯定不影响食品安全。健康证就意味着健康,不会传染疾病。”“我家要用保姆,必须要查乙肝。”南郊某高校教师罗梅说,“就算她有健康证,我也希望能自己带保姆查一遍。”罗梅说自己对乙肝了解不深,但她的观点是,最好能对正常人、乙肝病毒携带者有区别地办理健康证,如A证、B证。“我一直搞不懂,为啥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不能给酒店搞清洁。”南郊一家保洁公司业务主管陈毅强说,“扫地还能给人传染病菌?”陈毅强认为,应该对这类人一视同仁,允许办理健康证。
温馨提醒
乙肝日常接触不传染
中国有1.2亿以上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主要是由于上世纪90年代以前,没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献血等环节不严格导致血液传播造成。其次是以前没有母婴阻断技术,也导致部分母婴传播。
我省约有37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
我省目前约有37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严格来讲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算是病人,大多数携带者终生只是携带病毒,一辈子都不会发病。与甲肝、戊肝等传染病相比,乙肝病毒是通过血液、精液、母婴等途径传播,乙肝不属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日常接触不会传染。如果从事食品行业,没洗手的甲肝、戊肝患者易感染食品,乙肝病毒携带者则不会。
从出生开始、上学、考大学、考研究生、就业、恋爱、婚姻、家庭……对“乙人”来说,生活的每一步都有“乙肝”相伴,“乙人”的一生是悲惨的。2004年,一名叫周一超的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由于在公务员考试体检中查出了小三阳,尽管笔试成绩合格并且名列前茅,仍然被拒绝。最终,他挥刀砍杀了两名人事部门的干部后投案,后被执行死刑。随后,相关部门调整了公务员录取时的体检办法,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功能正常,可视为合格。
浙江率先为“乙人”办健康证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讨论稿第三十四条中规定“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009年7月20日公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二者最大的区别,是确认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属消化道疾病,可以从事食品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后,浙江省卫生厅率先表态: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餐饮业健康证。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周沐辉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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