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近日,公安部会同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物流、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09年9月15日至10月8日,凡通过邮寄、小件快运、包裹托运、客运随身携带等方式向北京运输的物品,要认真核查登记物品名称及发货人、收货人、货主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物流运输企业、货物运输站(场)、客运站和国际货代企业对向北京运输的物品,要一律开包、开箱检查,严格查验、登记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通知要求,物流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客运站、国际货代企业和邮政企业、各类快递企业,对可疑物品,必要时进行开包、开箱检查,严防禁寄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藏匿、夹带在普通货物中运输。邮政企业和各类快递企业在客户交寄物品时,要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原则上不予收寄。
另据北京市政府下发通告,15日至10月8日,北京行政区域内禁止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等飞行活动,鸽子、风筝也纳入禁飞范围。北京市公安、民航、体育和空军等部门将展开联合检查,违规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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