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5日电 (刘思涛) 北京市下周开始实行“契约式服务”工伤康复模式,北京的工伤职工将可享受“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的服务。这是记者在15日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获悉的。
据悉,北京市将采取职工申请、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康复价值评价的模式,即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时,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然后由工伤康复机构负责康复价值评估,最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知工伤职工开始进行工伤康复。
从申请到开始进行康复,必须保证在60天内,以保证工伤职工康复不受耽误。
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还规定了工伤康复必须在停工留薪期内进行,康复期限由工伤康复机构根据康复对象的伤害情况和停工留薪期限规定来确认康复期限。当康复期限和停工留薪期满需要延长时,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但康复期限不能超过停工留薪的期限,以此保证工伤职工在康复过程中,能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
据悉,工伤职工在接受康复期间的医疗费用不需要职工个人承担。若工伤康复机构不按时为职工办理出院手续,终结期后的费用全部由该机构承担。此外,当该机构超项目或超标准收取费用,超出费用也由该机构承担。
“这个新模式能让工伤职工在第一时间接受治疗康复,减免以往繁琐的申请麻烦,不会耽误康复的最佳时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李红告诉记者,新模式推行后可以改变以往工伤职工只选择赔偿,不选择康复的情况。
李红说,此模式包括的工伤康复常见的主要有颅脑损伤、脑卒中、持续性植物状态、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骨折、截肢、手外伤、关节软组织损伤和烧伤等十大类工伤伤害。
据悉,“契约式服务”工伤康复模式,是指北京市相关行政部门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伤康复机构准入的标准,选择定点医院作为工伤康复机构并与其签订协议,为工伤职工提供康复服务。北京市目前有六个试点医院作为工伤康复机构,明年将会推广到各区县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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