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退耕还林款7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缓刑
■检察院以量刑不当提出抗诉
永登两村官二上公堂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陈霞)永登县通远乡牌楼村村委会主任孙有祯和该村新站社社长苏元虎,在协助政府进行退耕还林工作中,利用公务便利,虚造花名册,将7万元补助款瓜分。
2003年至2008年,永登县通远乡牌楼村村委会主任孙有祯和时任该村新站社社长的苏元虎,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发现林业部门提供的退耕还林大致范围图纸上,除了农户耕地外还有荒山、沟坎225.6亩。2人顿生贪念,决定将这些荒山、沟坎面积虚报为退耕还林耕地面积,并私刻印章,假借李某、谭某等16村民名义,将多处的退耕还林款冒领后据为己有。从2004年到2006年,2人共计获得虚报退耕还林耕地补助款9万余元。除去为村上支付公益性开支1.9万余元外,孙、苏二人分别侵占4.4万余元和2.6万元。2人连年侵占公款的行为激起了村民们的愤怒,20余人联名到乡政府上访。2008年6月,当地林业专干找2人谈话后,他们共计退回了2.7万余元赃款。2009年2月25日,2人因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接受立案侦查后,将涉案赃款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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