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赵敬菡杨文彦)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下发通知,对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进行规范。《通知》指出,医师在多个医院执业需备案,执业地点原则上不超过3个,卫生行政部门应鼓励医师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
《通知》指出,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医师多点执业将实行三种分类管理:一、执行政府指令任务的,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二、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整合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和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医师可以在开展医疗合作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三、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其中,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因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应当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
《通知》指出,医师原则上应当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地点不超过3个。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医师需求信息,引导医师合理流动,并鼓励医师主动自愿到基层和农村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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