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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女记者狱中暗访囚犯 发誓争妇女“裤装权”

2009年09月16日17:5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青年周末

  苏丹女记者力争“裤装权”

  ◎文/《青年周末》记者 余倩

  据统计,仅2008年一年,苏丹首都喀土穆就有43000妇女因着装问题被捕。

  她只是每年被捕的众多妇女之一,但没有人走到她这么远。

她只要亮出自己联合国官员的身份,便能得到豁免,不用出庭受审,但她拒绝;她被判处缴纳200美元罚金就可走人,却坚持不交一分钱;当地记者协会代缴罚金将她保释出狱,她毫不感恩,说“我很不高兴”。

  这就是卢布娜•艾哈迈德•侯赛因(Lubna Ahmad Hussein),一名苏丹女记者,曾任联合国驻喀土穆新闻办公室官员。从7月被捕至9月被释,世界各国媒体都密切关注她,联合国还特为她发表声明。9月11日,卢布娜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通过电话和电邮向本报记者讲述她这两个月的经历。

  ■“才16岁啊,被吓得尿裤子!”

  说起7月3日那个被捕的日子,卢布娜印象深刻,她当时身着苔绿色宽松裤,正和朋友在喀土穆一家餐馆吃饭,遭到警方临检,共13名穿长裤的女子被捕。“临检?我认为那是‘隐藏的镜头’”,卢布娜试图表明这是政府早就计划好的,“就跟场戏似的,荒诞!”

  根据苏丹1991年颁布的刑法第152条,妇女不准穿着暴露和不雅的服装出现在公共场所。按照苏丹习俗和伊斯兰教法令,妇女应穿阿拉伯长袍。穿长裤被视为着装不雅,最高可处以40下鞭刑。

  其中10名被捕女子分别挨了10下鞭刑,并交了罚款。“有个女孩,才16岁啊,被吓得尿裤子!而她,根本不是穆斯林!”卢布娜说,“她们被捕前后的身体状况都很差”。

  事实上,这部1991年颁布的刑法根本不符合苏丹2005年新颁布的宪法,也违背了国际人权协议。“滑稽的是,苏丹签署了国际人权协议。”卢布娜嘲讽道。

  卢布娜被捕时,是联合国驻喀土穆新闻办公室官员,这个身份可使她豁免鞭刑和审判,但她却辞掉了这份工作,站上法庭。“我知道抓我的特警是违法的,我也知道根据新宪法我应该被释放,所以我决心作为一个普通苏丹公民接受审判,因为我无罪。”她一再向记者坚持这一点。

  当地法院于7月5日首次开庭,联合国派出律师为她辩护,使她免于鞭刑。但政府显然没有罢休,宣布8月召开听证会,继续审理卢布娜。此间,卢布娜虽未被收押,却失去了行动自由,“他们不让我离开喀土穆,我要去外地一个电视台参加节目,被拦下了,我猜我被列入了禁止出行的黑名单。”

  而就在阿拉伯媒体乃至国际媒体都把焦点转向8月的听证会时,突然传出消息,听证会将推迟至9月,具体时间未知。审理此案的法官说,由于法院要向外交部确认卢布娜的豁免权才延迟听证会。或许事情并非这么简单,“他们想要争取时间,政府希望人们忘记我这个案子,但他们的计划没有成功。9月,我得到了更多支持。”

  ■狱中22小时,趁机采访女囚

  联合国的特派律师一直为卢布娜尽心辩护,但法官却下令遣返其律师,没有任何理由。“我的律师要求听取当时目击者的证词,法官拒绝。法庭上,他们只听取指控者和控方证人的证词。”卢布娜向记者披露法庭审理此案的过程,她认为,这是让全世界都了解苏丹根本没有所谓公正和司法的好机会。

  9月7日,卢布娜戴上传统头巾、穿着被捕当天所穿的长裤到法院应讯,法院却并未判其鞭刑,只判其缴纳200美元罚金。美联社说,此举显然是为平息国际社会对这一事件的批评。尽管如此,卢布娜却连罚金也拒绝缴纳,“这是原则,我根本没有罪为什么要接受惩罚?”于是法庭最终判处她1个月监禁,并于当日将其投入恩图曼女子监狱。

  “22小时”,卢布娜用略带遗憾的口气说,“其实我想继续待在里面,这是我了解监狱的上好机会。”而就是利用这22个小时,她做了些采访。

  狱警没收了她的手机,却给她一枝笔,让她和近800名女囚犯待在一起。“我把这当作一次采访任务,到处晃悠采访其他囚犯。”大部分女性都来自苏丹南部,主要是基督徒和反对苏丹政府的,“也有一些因为酗酒,当然还有跟我一样穿着不雅的”,说到“穿着不雅”她语带讽刺,“一个女大学生,被打了20鞭扔进来,也是因为穿裤子!”

  而这22小时虽短,卢布娜却看到了可能是世界上最小的狱友,一个才2周大的小宝宝,和他妈妈一起坐牢。

  “还有两个女孩,因为手机里存有流行肥皂剧的视频——男女主角亲吻的片段,被起诉为色情,每人挨了40鞭。”

  ■“我不感谢他们替我交罚款”

  尽管卢布娜在被投进监狱之前就嘱咐家人和朋友,“你们谁也别给我交罚金”,但她还是在入狱第二天就被释放,对此,她除了惊讶,更多的是不满。

  苏丹记者协会会长毛希丁•塔塔维显然认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她于8日上午与审理此案的法庭联系,希望由记者协会代交罚款,释放卢布娜,法院同意并释放了卢布娜。当日很多新闻消息都用了塔塔维所说的“事实”,但随后即有媒体发现事有蹊跷。

  苏丹记者协会由苏丹执政党一名成员负责,苏丹《自由钟声》报主编法耶兹•塞利克说,政府释放卢布娜是为摆脱“困境”。记者试图联系苏丹记者协会了解情况,但得到的只有电邮退信和无法接通的电话。

  “他们其实不想放我,可是关着我他们更麻烦”,卢布娜这样分析她如此快被释放的原因,“监狱里有许多政府不想让记者知道的东西。”

  ■继续争人权 获罪有他因?

  卢布娜自由了,却没有停止给政府找麻烦,“我们要动员媒体,发动民意,在苏丹内外”,她很高兴《青年周末》对她进行采访,“因为媒体和国际舆论,我没有遭受鞭刑,但是,成千上万的妇女曾被处以鞭刑,而如果这项法律不废除,今后还会有更多妇女因穿裤装而获罪!”

  而苏丹内外对她的声援越来越多。听证会当日,以裤装妇女为主的100多名示威者,在法院门口高喊口号、挥舞标语“反对鞭刑”。据美联社报道,警方发射催泪弹驱散示威者,至少1名女子被打,48人被捕。

  卢布娜的支持者还在Facebook上组建网页,上传示威和鞭刑照片,“希望全世界都看看!”一位网友愤怒地在网页上留言。喀土穆妇女资源中心一位工作者法西玛•哈什姆说“她帮了我们所有人”,她也是听证会当日被捕的示威者之一。

  “苏丹妇女是勇敢的,即便是贫穷没有受过教育的妇女,她们也会找工作来养家。但不幸的是,每天都有特警和妇女之间的冲突。”卢布娜对继续斗争很有信心,也为她的同胞感到自豪。

  此事也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和谴责。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密切关注本案,表示鞭刑“违反人权准则”。联合国人权事务发言人鲁珀特•科尔维尔则在日内瓦举行新闻发布会,说:“卢布娜案是苏丹(性别)歧视情况加剧的显示。”联合国人权机构对卢布娜获释表示欢迎,但他们坚持,她不应被捕或定罪。

  面对这些批评,苏丹政府派出发言人解释。根据美联社报道,苏丹政府表示改变法律需要程序,并声明政府部门有很多妇女官员穿着裤装,“也许卢巴娜被捕是因为别的事情”,但发言人拒绝透露具体原因。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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