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城管协管员徐某在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时,与一名流浪汉发生冲突。一名围观青年见状,竟站出来对徐某动了手。
当天上午,在市府广场BRT车站旁,庐阳区县桥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协管员徐某和几名同事看到一位衣衫不整的男性流浪汉躺在路边。
“下面就穿一条短裤,能看到他的隐私部位,我觉得有点不雅”。于是,徐某用脚尖碰了碰那位流浪汉的脚,叫他起来到别处。
“没想到,他立即跳起来,对我动起了手。”徐某说,当时流浪汉手中有一把断头的雨伞,雨伞打到了徐某的脸部。徐某同事见状,拉住流浪汉。就在此时,一名围观青年却对徐某动起了手。“他用脚跺到了我的脚”。徐某赶紧抓住这个青年,“他没权利打我,我不给他走”。
“这场纠纷反映了一个社会深层次问题,那就是城管在很多人心目中形成一个不太好的印象。”安徽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范和生认为,即使城管对流浪汉的执法方式有些欠妥,但遭到围观群众抗议,甚至还有人为此动手,“这就值得深思了”。
范和生说,由于前些年城市管理不太规范,群众对此颇有微词,因此,即使现在城管执法渐趋规范化,“但群众已形成的印象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消除的,建议城管部门在进行自身建设的同时,也多和市民进行沟通”。同时,范和生建议那位动手的青年:“你想当仲裁者,首先必须搞清楚情况,还要有理性的行为,动手肯定是不对的。”(刘中礼方昌林)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