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进救助站?炸你城管大楼!
一流浪汉编造恐怖信息被判刑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实习生蒋丽裟) 不满被城管送入救助站,一流浪男子竟用IC电话报警,扬言将炸毁越秀区城管大楼。
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陈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零5天。
34岁的陈某几年前开始在广州流浪,以拾荒为生。2008年7月22日,广州市越秀区流动救助服务队队员发现陈某流落街头,于是将其送往萝岗救助站,但途中陈某表示不愿意去救助站。7月28日8时许,陈某来到西湖路74号附近一IC卡电话亭,拨通了110报警电话,声称对被送往救助站感到很不满意,如果此事得不到合理解决,将炸毁位于惠福西路的越秀区城管大楼。
接到电话后,城管及公安部门紧急做好各方面安全预防措施的同时,迅速搜寻拨打电话者。7月29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庭审,陈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他怀疑自己患有精神病,但公诉人提供了一份司法鉴定文书,证明其精神正常,并无患病。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但是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没有文化又不懂法律等因素,酌情从轻处罚,遂当庭判处拘役4个月零5天。这个刑期折抵审前被羁押的时间,陈某12月3日即可恢复自由,他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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