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18 03:5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工作发布办法》已于9月15日出台,并将在12月1日生效实施。据悉,这是全国首次将行政问责机制引入新闻发布工作。
“对依法应当发布新闻而不发布、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无故拒绝、阻挠记者采访并引起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等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的行为,将依法移交任免、监察等有权的机关予以问责。”政府新闻发布“发不发一个样”“想怎么发就怎么发”将在深圳市率先成为历史。
让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接受上级机关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者依规问责,既是增强政府新闻发布主动性、确保新闻发布规范化的有效办法,也是保障记者采访权和公众知情权的务实举措。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化进程加快,从中央到地方陆续设置了面向公众的新闻发言人岗位,新闻发布工作成为常态。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归结起来就是新闻发布工作的随意性太大,成了肩负新闻发布职责部门个别人手中的橡皮泥,想怎么捏就能怎么捏。新闻发布制度在一些地方因此成了摆设。
有章可循是行为规范的前提,但现实中并非有章可循了,行为就能规范起来,关键看有关方面是否遵循。因此,一项好的制度不仅应当规定应当怎么做,而且应当规定不按制度办事将受到怎样的惩罚,否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有效问责可以强化责任。把新闻发布问责的职能和权力交给有权对官员任免、监察的部门,直指问题要害,是在用刚性措施确保新闻发布制度落到实处。当然,这样的问责也必须在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进行,才能真正问得清楚和明白。(据新华社电)
王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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