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皓 实习生黄戎 通讯员涂晓晨)今年7月20日,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
为此,继9月2日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雷闯拿到全国第一张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健康证之后,安徽、江苏、河南等地也开始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发放健康证。
武汉的两名乙肝病毒携带者小夏和小陌(均为化名)因此也于9月上旬开始申办。昨日,两人如愿领到了健康证,开我省之先河。
领证一波三折
小夏和小陌都在武汉工作。小夏25岁,从事机械加工行业;小陌27岁,从事电子行业,他们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一年前在网上相识。
今年9月2日,杭州的雷闯成为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领到健康证的第一人。受此启发,尽管他们两人从事的不是食品行业,但还是决定做武汉的“雷闯”。于是9月8日到武汉市疾控中心申办健康证,旨在消除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但是,当天的体检,疾控中心还是检查了乙肝项目。几天后,两人领到了健康证。因为小陌的乙肝检查结果为E抗原阳性,说明他的乙肝有活动性。因此,健康证上的“体检不合格”五个大红字异常醒目。小夏的健康证上虽然没有不合格字样,但封面标注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说明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而按照新《条例》第23条规定,申请人无需查乙肝,但要查甲肝和戊肝。
9月14日,是武汉市实行新法办理健康证、不再查乙肝的第一天。
为此,两人当天主动退掉带有乙肝标志的健康证,又重新抽血检查甲肝和戊肝,没有检查乙肝项目。
昨日,两人领到了不带任何乙肝歧视的健康证。昨日恰好是小夏25岁的生日,他说:“这才是我想要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我们都被歧视怕了
小夏家在黄陂横店农村,在2002年大学入学时被检查出患有乙肝。“当时我对乙肝认识很少,觉得这一辈子都毁了。”大学期间,小夏生怕同学知道他有病。
小夏成绩很好,大专毕业求职时,每次都能通过单位的笔试和面试,但却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他6次遭到用人单位的拒绝。出于无奈,他只好找人代检,才找到了现在的这份工作。
小夏说,他现在连女朋友都不敢谈。中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群体在入学、就业、婚恋上都遭受了太多的歧视,很多人都有心理疾病,“因为我们都被歧视怕了。”
盼尽快出台地方细则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条例》,但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全国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如江西等一些省市目前暂时还不让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
正在武汉市疾控中心申办健康证的周先生认为,我们是应当尊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但办健康证从事食品行业还是要慎重,毕竟直接涉及到广大民众的饮食安全,这也是为民众负责,并不是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既然法律已经作出规定,肯定在医学上经得起考验,眼下最主要的是尽快出台地方性操作指导意见,远比讨论该不该发证更有意义。
据介绍,本月上旬起,陆续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前往市疾控中心,要求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该中心经研究后,决定从14日起在湖北省率先依照新《条例》要求,办健康证时不查乙肝,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办证。
武汉市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责人介绍,新《条例》规定,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的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人员。乙肝不属必检项目,但新《条例》颁布后,上级部门还未下达实施细则,导致“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获食品从业健康证”一直受多方争议。
专家
乙肝携带者须提高自律
对于社会上的众说纷纭,乙肝疾病防治专家是什么意见呢?武大中南医院感染科主任戴永安教授认为,携带者是否能从事食品行业,首先应看其是否处于易传染期,即DNA检测结果是否为阳性。若为阳性,个人认为暂不太适合直接接触食品;若为阴性,传染几率很小,一般情况下问题不大,但携带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个人卫生。
协和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贺永文教授也认为,携带者只要注意严格遵照卫生规范,保养和治疗得当,从事食品行业是没什么问题的。需要提醒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从事食品卫生行业,要加强职业道德素养,本着对自己和他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注意自身的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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